各单位:
为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,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,更好地服务学校建设和发展,学校将在预算编制前,广泛征求各预算单位的意见。请各单位按照标准编制本单位预算方案。
一、经费预算编制原则:经费预算编制遵循积极稳妥、全面完整、真实准确、科学规范、公正透明、厉行节约、保证重点、强化监督、突出绩效的原则。2016年1-12月预算编制经费项目总额原则上不能突破上学年预算数,2015年9-12月经费项目预算原则上为2016年1-12月经费项目预算的三分之一。
二、经费预算项目及责任单位:见预算编制责任单位分配表。
三、经费预算期间:分2015年9-12月和2016年1-12月两个期间经费预算。
四、职能部门管理专项经费预算需编制详细依据,由职能部门切分到教学单位的切块经费,附切分依据(见经费预算表〈样表〉)。
五、各职能部门预算方案经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签后,于2015年9月2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交计划财务处(龚道年)。逾期未提交明细预算方案的部门,不得使用经费。
特此通知。
计划财务处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