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校车运行调整的通知

作者:wlzx来源:基建规划处 发布时间:2013-03-26

各位老师:

由于校车鄂FA0604已到报废年限,不能继续使用。根据现有条件,校车做适当调整,南校区保留一台校车鄂FA8899,校车鄂FA1755调配到维多666,在南校区乘车的老师也可到南校区对面建行路口乘坐学院其它校车,谢谢各位老师的理解配合。

基建规划处

2013年3月26日

上一条:转发市纪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、严禁公车私用的紧急通知》

下一条:转发市纪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、严禁公车私用的紧急通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