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建办主任罗纯教授依据教育部职成司【2016】(30号)文件的新要求,对我校拟申报的国家、省级任务(项目)及校级建设项目进行了任务分解,并就项目的建设目标、内容、进度、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。党委委员余荣宝同志强调,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中要目标明确、高度概括、措施具体、路径清晰,经费投入得当、使用保障得力,确保高质量立项。最后,李菲校长总结要求,项目负责单位要从“能否引领学校发展,能否增强学校创新实力,能否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,能否形成学校特色,能否提升学校声誉”等五个方面明确建设标准,做到“三个结合”即校级建设项目要与国家、省级项目建设相结合;项目建设要与教育教学、内涵建设、转型发展、特色发展相结合;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相结合。希望各相关单位思想同心、目标同向、行动统一、团队合作同行,最终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并产生效益。